工友關於“本地船隻操作員現行法例及新法例”的提問 |
海事處 高級驗船主任陸潤林先生、 海事主任梁偉光先 到會講解本地船隻操作員現行法例及新法例之不同
Q:有關輪機員的方面,機器的馬力是以每部機器計算還是以總馬力計算? A:是以總馬力計算。 Q:新制下漁船的輪機員證明書為什麼可以換取營業船三3級證明書? A:因漁船輪機員的考試同將行的三級輪機員考試內容是一樣的,所以可以換。隨著時代的轉變,新例經過廣泛的咨詢業界,所以應該對大部分人來講是比較合理的,海事處的考慮是以安全的角度出發, Q:如所駕駛的船馬力加大是否需加簽? A:是,如沒有加簽是犯法的。 Q:如果現持有150匹以上及300噸船主牌可否換取遊樂船隻操作員證明書? A:可以,因所具備的知識己超過遊樂船隻操作員應掌握的知識。
Q:新制下遊樂船隻操作員的考試是怎樣的? A:遊樂船操作員要參加甲、乙二個部分考試,甲部為“櫃面”部分知識的考試,乙部為輪機部分知識的考試。 Q:如果現在持有漁船牌,是否可以換領營業牌之後再換領遊樂船牌? A:如果有輪機員牌加上營業船主牌就可以換取二級遊樂船操作員證書。 Q:如果現有一張特級遊艇船主牌,是否只可以駕駛指定的船隻? A:如有一級船主牌加一張大偈牌,可以換一級遊樂船操作員證書,而且不限長度。 Q:香港現一些船長持有特級牌,這種牌是否等於新制下的一級船長牌加簽呢? A:香港有一種叫類型級別證明書,是駕駛某些高速船需要的,要看高速船的型號,大小等,駕駛者還要參加一個類型級別的考試,因為高速船與其他船不同。 Q:現有類型級別證書在新制實行之後是否要再加簽? A:類型級別的考試同一級、二級、三級船主考試是不同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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